日前,杭州萧山区出台了《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》(意见征求稿),同时决定设立人民调解专项经费: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,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奖励。 此项举措将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,进一步调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“平安萧山”、“和谐萧山”建设。